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,依據《房地合一稅法》與《囤房稅》等相關規範,稅率採用累進加成方式,目的是抑制投機行為並促進房市合理流通。持有第二戶起,稅負將明顯提高,

  • 持有兩戶非自住房屋:加徵房屋稅率約1.2倍至1.5倍不等,視地方政府規定而有所差異。
  • 持有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:稅率可能提升至2倍以上,並可能觸發囤房稅等罰則,以防止過度囤積。

同時,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的所有人必須注意申報義務,未如實申報將面臨罰款及補稅。建議定期檢視持有房屋的稅務狀況,合理規劃租賃或出售策略,以降低稅負風險。

持有戶數 房屋稅率倍率 適用規範
1戶 1倍(基本稅率) 一般房屋稅規定
2戶 1.2~1.5倍 地方政府加徵標準
3戶以上 2倍以上 囤房稅與加重稅負